东江水质关系到包括珠三角、港澳地区在内将近5000万人的饮水安全,而其上游的淡水河、石马河“两河”流域却在上世纪90年代因经济发展而污染,水质恶化变黑变臭,直接影响到东江水质。“两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因此一直备受公众关注,也是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以来连续五年督办的重点建议。上周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到,上一届人大五年任期内,淡水河实现了“基本好转”、石马河(潼湖流域)实现了“有所突破”的阶段整治目标。刚刚卸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欧广源认为,“两河”流域污染治理是人大依法监督的好案例,但他也表示,“两河”污染还未根本改观,寄望2020年能彻底实现河清水洁。对此,惠州市环保局局长黄水祥表示,惠州境内的淡水河、潼湖流域虽已实现阶段性整治目标,但今年起仍按每年30%的比例清退流域内重污染企业,并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控污染新增量。目前,惠州治水准备全面推行“河长制”。
五年来否决项目近300宗南都记者日前从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惠州市环保局获悉,截至去年底,全市在淡水河、潼湖流域污染整治上总投入达80亿元,“两河”水质阶段性达标。目前,“两河”流域所有建制镇全部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一镇一厂”,建成主管网约200公里,总处理能力51.5万吨/日,五年间污水处理能力增加了10倍。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钟振荣说,为了推进“两河”流域治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调研、检查和视察活动,还不时组织暗访,予以重点监督推进,“督办决心、力度和频率都是空前的”。
来自市环保局的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两河”流域内关停重污染项目108家,淘汰率达67%。该局局长黄水祥说,惠州市明确淡水河、潼湖流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水污染型项目,对未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地区实施环保限批,五年来共否决不符合“两河”流域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近300宗,否决率达11.3%,比流域外高出两个百分点。
黄水祥表示,今年起惠州仍按每年30%的比例推进“两河”流域内皮革、电镀、印染等重污染企业的清退工作,推动“两河”流域社会经济优化升级,同时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控污染新增量。
去年建成13座(处)污水处理厂为了激发官方层面对淡水河、潼湖流域治污的重视,惠州市将“两河”整治工作纳入对县(区)党政领导环保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去年以来,实行更严厉的问责措施,对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进度要求,对未能完成任务的镇(办)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口头警告、黄牌警告、红牌和就地免职等处理。
黄水祥透露,共有4个镇(办)的负责人受到了“黄牌警告”,还有多名主管的地方官员因劳累过度住进了医院。黄水祥说,“问责制度出来前,我就对所有的镇(办)书记、镇长进行了一轮约谈,告诫他们不要认为检查一过就完事了,要意识到治污任务重,千万不能搞突击”。
警告制度总体效果良好,最终没有一名官员因治污不力被免职,而“两河”流域内的污水处理厂纷纷建立起来,在全部已建成的22座(处)污水处理厂中,有13座(处)是2012年建成的。
如何治水惠州“河长制”相关方案正征求意见深莞惠三市联合开展的“两河”污染整治最早在深圳坪山新区催生了“河长制”。根据公开报道,坪山新区将“河长制”引入到坪山河(淡水河支流)流域综合整治中,具体做法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这一做法将在深圳全市推广。
去年10月31日,副省长许瑞生也公开表示,“两河”流域治污将实行“河长制”,由区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制定“河长”考核奖惩办法,将重污染流域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河长”政绩考核。
惠州是否推行“河长制”呢?市环保局局长黄水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河长制”能够最大程度整合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弥补此前“九龙治水”的混乱局面,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共同治水的良好氛围,是一项很好的制度,惠州目前已经拟定了设立“河长制”的相关制度方案,正在征求各方意见。
黄水祥表示,惠州将不仅在“两河”流域,还将在全市其他河流整治中推行“河长制”。
相关知识“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
“河长制”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它是在太湖蓝藻暴发后,无锡市委、市政府自加压力的举措,所针对的是无锡市水污染严重、河道长时间没有清淤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