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环境保护部对陕西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为:化学需氧量比上年下降3.85%,氨氮比上年下降2.36%,二氧化硫比上年下降7.97%,氮氧化物比上年下降2.85%。分别完成省委、省政府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的257%、157%、399%和285%,其中二氧化硫提前三年超额39%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氮氧化物减排扭转了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是全国14个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的省份之一;按照时间与任务同步的原则,化学需氧量提前2年实现目标;氨氮也实现了时间与任务的同步,并且是全国11个农业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的省份之一。
同时,陕西省对各市减排情况也进行了核定,各市区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其中西安市化学需氧量和氮氧化物削减比例最高,完成比例分别为5.12%和6.38%;宝鸡市氨氮削减比例最高,完成比例为4.72%;渭南市(不含韩城)二氧化硫削减比例最高,完成比例为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