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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事件带来哪些启示?
发布日期:2013/3/20 11:02:55

  一篇无良企业通过高压井向地下排污水的博文春节期间在网上不胫而走。于是,媒体跟踪、民间环保志愿者参与、执法部门排查、政府高调悬赏、专业人士分析,一时间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


  当用高压水井向地下排污的说法在客观事实和科学常识面前逐步失信时,大家应该静下心来,理性思考,高压水井地下排污事件带给我们了哪些启示?


  启示一:大众要热情也要理性智慧短短两行高压水井地下排污的博文,在网上轰轰烈烈地掀起轩然大波。但经过中央电视台记者、中国环境报记者、民间环保志愿者、山东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及潍坊市调查,一直未发现企业通过高压水井向地下排污的事实。而微博爆料人也称,排污的具体线索他也不掌握,微博中的内容是听别人说的,发布微博的目的是想号召大家共同关注此类污染事件。


  在这件事情上,公众的积极参与,反映的是社会各界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关注,展示的是高涨的环保热情。公众参与环保热情高涨是新时期环境保护的重要特征,积极关注、参与环保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力量源泉。公众的认识到位了,环境意识提高了,环保工作就能攻坚克难、无坚不摧。


  经过连续的排查,现在看来,企业用高压水井把污水排入地下1000多米缺乏技术经济可行性,疑云正在逐渐消退。


  明明是未经证实、毫无根据的传闻,却在网络上大行其道、广泛传播,网民们宁信其有、不信其无,泄愤的跟帖满天飞。为什么大家对身边一条又一条河流逐渐变清不太关注,对河里有鱼、岸边垂钓、湖里撒网不太入眼,却相信未经证实的传闻?


  生活在南四湖周边的网民,应该对10年前南四湖的污染记忆犹深,从曾经泛着怪味、鱼虾绝迹的“酱油湖”到2010年南四湖支流白马河出现大量的桃花水母;从南四湖的污染治理被称为“世界第一难”到现在碧波荡漾、白鹭翩翩;从10年前要找一条有鱼的河很难,到现在要找一条没有鱼的河同样很难;从10年前的河湖鱼遁到水清鱼游,河边捂鼻而跑到沿河散步。一条条河流的变迁,是山东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有力见证。


  自2003年开始,山东省在经济总量年均增长12.9%的背景下,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年均下降18.0%,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实现了全省水环境生态大逆转,水环境质量总体上已经达到1985年以前的水平。2012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4.8mg/L和1.2mg/L,比上年分别下降6.9%和20.2%,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0年持续改善。


  人民日报日前发表的《一场公共讨论何以酿成“网络骂战”》文章指出,自媒体时代,网络为网民聚集起来讨论公共问题提供了平台,但网民不同于公民,网络让网民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甚至无需为言论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网民很容易话语失控,呈现非理性的一面,情绪宣泄和话语暴力便时常可见。”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姜红教授说。


  应该说,公众参与环保的热情是值得称颂的,消息发布者、传播者对环境污染深恶痛绝,热心于环境保护,发布、传播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但也不可否认,个别发布传播者行为过于草率。


  笔者在网上看到,围绕关注地下水污染,各种调查、跟帖非常多,但有的内容与事实明显不符。如有媒体报道称,潍坊众多中小企业凿井排污在当地已非秘密,且近年来呈蔓延之势。非但如此,在当地,随着需求逐年增多,打井灌污已形成一条初具规模的地下产业链。


  而事实是,寿光市羊口、台头等北部地区因缺地表饮用水水源,村镇居民生活用水和企业生产用水绝大多数采用地下水。潍坊北部地区含地下卤水资源,从事提溴晒盐需通过地下打井采取。由于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多次开展对非法采用地下水和卤水资源行为的打击活动,专门从事打地下取水井和卤水井的非法打井队转入地下,以小广告的方式招揽打井生意,并非网传的打井灌污地下产业链问题。


  这样的报道,让许多网民义愤填膺。


  一直在潍坊参与调查的环保志愿者任增颖在微博中提到:平心而论,在调查的过程中,有些概念性的问题,比如潍坊地区的地下水高含氟,这是地质水文等多种因素造成的,而问及的村民大都会说:“我们这里早就不喝地下水了,这里的地下水有毒。”这种说法,很容易混淆视听。


  身处网络时代,特别是微博等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各种消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辩,充斥于公众视野。在繁杂的网络信息中,既需要高涨的热情,也需要理性和智慧。


  启示二:舆论要监督也要科学客观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5.64亿。在这样的一个大众网络传播时代,舆论监督对针砭时弊、社会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就需要媒体科学、客观地去判断网络信息,正确、公正地对待网帖、博文,不被情绪所左右。


  关于高压水井地下排污的传闻,网络及媒体的报道,有的标题骇人听闻,传递出的信息煽动性极强。着名记者穆青说过:“记者笔下有人命关天,记者笔下有是非曲直,记者笔下有财产万千,记者笔下有毁誉忠奸。”面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记者有责任报道一切有价值的新闻,深入现场挖掘新闻事实,但一定要用好手中的笔,以事实为依据。


  在今年一月人民日报刊发的评论员观察中指出:变化的舆论格局和复杂的社会心态,无疑对媒体坚守客观立场、摈弃放任情绪提出更高要求。后续跟进的报道评论,是帮助还原事情真相、给出事实的同时疏导情绪,还是迎合一些标签化的简单推断、放大对立情绪?面对公众关切,媒体不避热点主动深入现场,力图解疑释惑,值得称道。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不做细致深入的真相追寻,就容易参与到社会情绪的发酵之中,甚至可能充当酵母的角色。事件的结论还未得出,情绪化报道已经漫天飞舞。这样的参与,只会加剧真相困境,让理性的声音更难突围。


  作为我国水利部门的最高官员,水利部部长陈雷在谈到近期网上热议的山东地下水污染事件时表示,根据山东省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排查的结果,目前尚未发现这方面的案例,网上反映的情况和实际情况有相当大的出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二场记者会上时也表示,地下水目前的总体状况是有保障的,特别是涉及到人饮的这部分是有保障的。


  环保志愿者任增颖还在微博中写道:从正月初六到正月十一,我在潍坊地区,跟随北南两个大电视媒体在现场做实地的地下排污井调查。地下井的存在与否,更多的是村民或者网上举报人的猜测,并没有真凭实据。希望媒体能客观公正。另外,深刻感受到,我们做调查的最终目的是如何共同想办法来解决地下水污染的问题,而不是为了寻找负面新闻。


  作为大众传媒的重要窗口,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商业门户网站,既要舆论监督也要科学客观,要减少虚假新闻,就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启示三:政府要以人为本公开透明这次事件体现了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公众的呼声就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网络作为了解群众诉求、掌握社会思想动态、听取群众批评和建议及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从网络上听民声、纳民意,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盼,真正与广大群众心连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民心。


  作为发展中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十分尖锐。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作为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地方政府,要坚持执政为民。以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为标准,加快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健康安全。


  环保部门要统一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形成环保工作大格局,努力推动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依法行政的同时,要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社会关注的各类环境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政府要真正树立“民本位”思想,做到以人为本,要给予群众权利诉求的正常通路,如山东省环保厅在山东环境网站上开通了阳光信访平台,构建了一个公开、透明的信访投诉案件处理机制,实现了第一时间公开投诉内容、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群众满意度、公开案件办结率和信访办理联系人,初步建立了省市县联动、处室单位协同的大信访格局,有的当天举报第二天就能得到查处解决,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要认真研究新媒体的特点与作用,加以开发利用,借助其先进的信息传播功能,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引导、交流的新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从而实现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只有政府成为负责任的透明政府,网民自律而理性地表达诉求,良性互动机制才能够真正建立。


  作为执法、监管的环保部门,应与新闻的舆论监督联手,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依法行政,为媒体记者的采访提供便利。及时提供客观真实的材料,协助媒体全面了解事件真相。


  笔者在第2341期腾讯今日话题所作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你选哪个”的调查中看到,投给“经济发展”的为402票,而投给“环境保护”的25768票,分别占1.54%和98.46%。虽然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截然对立的表决并不科学,但这也确实说明了环境保护在公众心目中的位置是多么重要。


  保护环境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公众的责任。环境保护,离不开公众参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环保专业知识,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启示四:网络要文明健康依法规范在大家纷纷谴责无良企业、黑心老板无社会责任感时,有没有想过传播虚假信息也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一种表现?


  没有人去思考,高压水井地下排污事件对潍坊市造成的影响有多大;没有人去计算,为了这则至今还未查实的帖子及后续的跟帖和报道内容,付出了多少行政成本。多少企业迎来了一批又一批的记者、民间环保志愿者、环境执法者,有的企业甚至为了证明自身的清白而甘愿被翻了个底朝天。网帖跟帖的随意猜测,把道听途说的信息逐渐传得有鼻子有眼。企业正常生产被打乱,政府和环保部门全力以赴,无端猜测的背后,是澄清事实后的无奈。


  潍坊是世界着名的风筝之都,是我中华文明的代表之一,这盆高压水井地下排污的脏水,给这座城市蒙上了阴影。有理性的网友在网上留言:“个人觉得,不能因为一个到现在还没有被证实的消息毁了一座城,这是客观地说。”


  网络时代,网络发展不可或缺,法律亦不能缺位。开放的中国需要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世界。


  记者在网上看到,有网友留言,网络应该管理,不能让谣言泛滥,对造遥者应该追究相应责任,但是也不能因噎废食,应该同时保证网络监督渠道畅通,促使网络舆情的健康发展。还有的网友留言,虚拟的互联网,不能脱离法制的约束。


  相信,法律约束下的互联网,会让我们的网民多一份理性和成熟,多一份担当和责任,众人拾柴火焰高,一定能积聚起更多的网络环保正能量,美丽中国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新闻链接记者日前从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了解到,山东省对饮用水水源管理历来十分严格,环境监测部门对全省17设区城市26处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月开展一次《地下水质量标准》23项指标例行监测,并每年对这些水源地水质进行一次39项指标的全分析。


  2012年的监测数据显示,24处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均符合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2.3%。由于山东省鲁西南和鲁西北地区的地质原因影响,枣庄两处水源地水质总硬度和硫酸盐年均值轻微超标,其他指标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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