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日前决定,充分发挥江苏沿海风能、海水、滩涂等资源优势,推进国家“973”计划风电与海水淡化技术产业化,加快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发展,从政策上支持、财政上扶植盐城市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园建设。
首先,要高起点编制产业示范园发展规划。江苏省政府决定,在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内,设立盐城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园,由江苏省发改委指导盐城市编制《盐城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园发展规划》,明确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产业定位、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第二,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示范试点,将产业示范园所在地大丰市作为第二批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之一,将盐城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园作为国家级示范基地,将海水淡化重点工程和项目作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积极推动政策向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园(基地)集聚,加快产业化应用步伐。
第三,积极吸引投资发展实体,如大唐、中盐、可口可乐等企业参与示范园(基地)投资开发,组建投资发展实体。江苏省支持示范园(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投资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
第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江苏省政府决定,2013年~2015年,由省财政每年给予产业示范园1000万元补助。“十二五”后3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每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园、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同时,省环保部门在区域环评、环境容量指标和浓盐排放、取水口设立、保护海水淡化取水水源地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