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政务网讯:6月18日上午,备受绵阳市民关注的中心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举行,就城区自来水价格上调和简化中心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分类、归并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方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等40人参加会议。根据听证方案,我市自来水价格平均上调0.68元/吨(不含污水处理费),分五年分步实施到位,并将现行的5类自来水价格分类简化为3类。
为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保障我市供水企业正常运行和良性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政策规定,综合考虑我市中心城市供水企业发展状况,及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听证会上,市物价局建议采取“一次作价、分步实施、五年到位”的办法制订调价方案。
根据建议方案,本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将简化水价分类,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5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3类。拟通过5年时间分步实施,到2014年,我市自来水平均价格将上调0.68元/吨。其中,中心城市居民用水价格今年由1.50元/吨拟上调至1.75元/吨,到2014年为2.20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今年由1.96元/吨上调至2.10元,到2014年为2.45元。特种行业用水由2.70元上调至2.90元,到2014年为3.90元。而洗车场用水由现行3.70元调至4.00元,到2014年为5.60元(均不含污水处理费)。同时,将对已实施自来水“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用水20吨及以下为调整后的基价1.75元/吨,20—30(含30吨)的为2.63元/吨,30吨以上为3.5元/吨。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对经民政部门和市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特困户的生活用水实行优惠政策:每户每月用水量在5吨以内(含5吨)的,实行免费供水。超过5吨的,按其超过部分用水量计价收费。调整后的价格拟从2010年8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以后年度的新水价均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告,从当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对应改革后的城市供水价格分类,还将对污水处理收费进行简化和归并。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保持原有标准不变,分别为0.65元/吨、2.70元/吨。其中洗车场用水3.70元/吨;对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经营服务用水的污水处理收费加权平均,制定新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拟定为1.00元/吨。
据悉,此次调价范围包括城区的4家供水企业。绝大部分听证会代表对适当调高水价表示认可,但在具体调整幅度和调整结构上,代表们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将充分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与看法,对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报市政府审批后,再向社会公布。(绵阳日报记者陈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