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环保局9月7日发布柳州市1月至8月环境质量数据:空气优良率为95.9%,柳江水质达国家III类标准,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良好。
数据显示,1月至8月环境空气质量共监测243天,其中优83天,良150天,轻微污染10天。二氧化硫均值为0.05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均值为0.027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为0.060毫克/立方米,均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水环境质量仍然保持良好,地表水水质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保持III类标准。根据柳江河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1月至8月,柳江河各断面水质均满足国家Ⅲ类水质要求。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四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稍有变化,除粪大肠菌群有超标现象外,其余监测项目均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饮用水源水质中的粪大肠菌群经工艺处理消杀后可达标,不会影响水质安全。
柳州市辖区内柳江等12条河流年平均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为781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92.2%。超标污染物主要为氨氮、溶解氧、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市辖区内共有34口地下水井,非汛期水质良好的水井占水井总数的67.6%,较差的占水井总数的32.4%;汛期水质良好的水井占水井总数的41.1%,较差的占55.9%。从监测数据看,今年柳州市江河总体水质稍微劣于上年度,达标总河长比上年度下降3.7%,地下水水质状况总体评价为优良,行政区界水质状况保持较好。(谭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