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大伙房水库水资源的安全保障工作,推动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和生态环保建设,清原满族自治县加大了对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分别在区域内的红透山镇和清原镇建立了两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为改善周边农村人居环境,确保水库上游水质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
清原镇污水处理厂于今年6月30日开始正式运行,该建设项目的日处理能力达到1.5万吨,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出水经过加氯消毒后排入浑河,污水厂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残留的污泥被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据了解,该项目每年可减少向浑河排放污水548万吨,减少污染物化学耗氧量1642吨、氨氮137吨,有效地控制了浑河水质的污染。
近年来,清原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选择在人口较为密集的乡镇建造污水处理厂,为大伙房水库入库水质上了两道“安全锁”,举全县之力保护好“大伙房”。据了解,目前清原县内的污水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均采用浮动生物床与人工湿地组合处理工艺,年削减污染负荷可达262.8吨,氨氮24吨,不仅减少了对自然环境的污染,改善了水质,同时处理后的污水也可作为农田灌溉等循环利用,带来了极大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清原满族自治县环保局污水处理厂监理大队监理王崇志介绍说:“2009年省、市政府在清原拟建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建立可以有效地保证下游七城市生活水源和老百姓正常的生活用水,同时也改善了清原浑河两岸的自然景观,给清原经济带来了很好的保障和发展。”
(记者 金云松 徐颢瑞/摄影 程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