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密切关注汛情,将防范水污染事故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有针对性地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充分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切实防范个别企业利用汛期直排、偷排污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
三是加强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河流、重点污染源等自动监控设施的防洪排涝管理,防止汛期自动监控设施被淹损坏或监测探头丢失;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检修和防洪排涝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水处理系统检修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减轻洪水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冲击。
四是密切关注饮用水源地和河流水质变化,加强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恶化现象,要在积极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下游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