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靳善忠在汾河生态治理建设工程展厅检查指导工作。樊超宇 摄
7月4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善忠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就我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高志俊随团一同检查,省环保厅副厅长刘四龙,省环保厅纪检组长阎安虹随同检查,市领导谢海、罗清宇、刘合心、赵建民、王醒安分别出席座谈会或陪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政协副主席成继东随团一同检查。
在临期间,检查组一行首先召开汇报会,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随后深入到尧都区、汾西、洪洞、侯马、襄汾等县(市、区)的部分水源地、企业、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中心、汾河断面等地,重点检查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等情况。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力整治工业废水污染,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不断加强农村面源水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规划,全市水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一五”全市净减排化学需氧量5050吨,是省下达任务的103%;2010年,汾河临汾段出境断面水质较入境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下降44.3%和41.7%;3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6日上午,检查组一行还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部分人大代表、企业相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
靳善忠指出,临汾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水环境质量有了很大改善,为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他要求,临汾市要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及全社会的环保法制观念,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切实解决当地人畜安全饮水问题;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对污染设施情况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城镇化人口比较集中、工业企业比较多的地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严禁污染反弹现象发生;要积极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运营的规范化,做好城市的污水处理工作,加大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资金投入,确保水环境安全,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