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群众用水安全,今年卫生部门将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对监测中发现水质指标不符合标准的,各级卫生机构将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近日,省卫生厅印发了《2011年安徽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全省有17个市、县(市)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监测区域,其中阜阳市、太和、界首、临泉等4个市、县(市)被列为其中。纳入今年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的市、县(市),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有效防范因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和中毒发生。
根据监测方案,全部市政供水均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市政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其中阜城设置20个末梢水监测点,其他3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设置10个末梢水监测点。其中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需占10%。每个市、县还将至少选择5处农村分散式供水纳入监测网络。每季度监测一次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等。
对于监测中发现水质指标不符合标准限值规定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及时跟进监管措施,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当发现水质超标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或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向建设等相关部门通报,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控制措施,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