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测评结果显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98.2%。
去年4月至7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即"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人大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检查,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上下配合,同时开展。
在当年的7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的《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水环境状况总体趋势向好,但仍面临着饮用水源安全威胁、跨界河流污染严重、污水处理矛盾凸显、农村面源污染突出等问题,并就饮用水安全等方面提出六条建议,由省政府研究处理,落实整改。
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在22日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作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时说,该省正加快规划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工程管理,构建区域水源联网联调大格局,预计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清理,到2015年全面完成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改造。
陈加元表示,省政府将继续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环境诉求,积极拓宽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管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