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向位于淮河流域的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等8市政府下发了关于2010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绩的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宿迁、淮安、南通和徐州4市进行了表彰,并将把这次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前不久,省政府组织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水利厅6个部门,组成3个组,对沿淮8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这两次考核发现:一些项目未能按时完成任务;部分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缓慢,污水收集、处理率偏低;少数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较低,出厂水质得不到保证;仍然存在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和偷排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