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宿迁市截污导流工程通过江苏省水利厅组织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验收会成立了由相关单位专家和代表组成的专项验收组。验收组通过查看工程现场,观看影像资料,查阅工程档案资料,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汇报后,对照水利部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相关要求认为,宿迁市截污导流工程在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落实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实现值满足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专项验收。
宿迁市截污导流工程位于宿迁市境内城区段运河及山东河沿线,由运西工业尾水收集系统及尾水输送系统两部分组成。运西工业尾水收集系统通过铺设污水干管,收集运西部分企业达标排放的工业尾水,经泵站提升后送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北侧的总提升泵站,加压后通过压力管道过中运河、沿金沙江路、过二干渠后沿山东河滩面入新沂河东排入海。工程总投资11164万元,2007年12月20日开工,2009年12月22日全部建成,2009年12月26日通过联合试运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