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境内的东江干流、支流水质良好,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Ⅱ类标准,东江干流河源向惠州交接江口断面的水质优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新丰江水库水质长期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前、昨两日,省环保厅东江水质调研组对我市境内东江干流、支流水质情况进行了调研,肯定了我市东江水质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新丰江水库、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圳罗湖(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源城区污水处理厂、广东省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平县生态工业园等地,现场了解了我市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等各方面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杨耀初陪同调研。
工业废水处理率100%
据悉,多年来,我市以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维护环保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着力在注重科学规划、强化污染减排、严格环保准入,扎实推进各项环保工作。通过环保准入门槛,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难治理的项目落户我市,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同时杜绝污染企业向我市转移。为切实保护水质,近几年,我市共将300多个投资总额达400多亿元的项目拒之门外。
目前,我市已通过环评批复的产业转移工业园有7个。在入园项目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基础上,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福田(河源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罗湖(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福田(河源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四个园区均建立了污水处理厂,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除龙川县产业园没有省认定范围内的项目入园外,紫金、连平产业转移园现有项目均按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工业废水处理率100%,实现100%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厂也在积极筹建中。
此外,我市还在已建成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两江”干流市区段两侧1000米内为畜禽禁养区
据介绍,为有效保护东江水质,我市先后印发了《河源市禽畜养殖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我市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东江、新丰江干流市区段两侧1000米范围内区域均为禽畜养殖禁养区,有效遏制了市区养猪场污染不断加重的态势。
几年来,我市通过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区禁养区内的养猪场(点)进行搬迁,共拆除养猪场50个。目前,我市8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设了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做到了养殖产生的污水集中、规范处理,促进了我市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