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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九成污泥填埋为害甚于污水
发布日期:2011/10/14 10:36:47

 

广东污泥处理现状不容乐观。 张由琼 摄

由于行业缺乏规范标准,蓝均炽研发的污泥制作环保燃料技术一直未能与政府合作,其生产线已经停产。 谢庆裕 摄

河涌的治理产生了大量污泥,但污水处理的副产品却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符超军 摄

 

  “全省污泥日产生量达8000吨,但约90%左右的污泥以填埋方式处理,许多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没有达到正常生产规模,大多不符合无害化处置要求。”在近日召开的广东“固体废物处置政策宣贯会”上,有专家罗列了一组数据,对目前广东污泥的处置状况表示担忧。


  近年,广东在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的同时,产生的大量污泥得不到有效处置,污水污泥的消纳正在成为一个新的社会和环境问题。专家指出,污泥中富含病原微生物、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各地从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之初就“重水轻泥”,污泥堆积将引发潜在的环境危害。


  对此,广东提出要求,2012年底,全省各地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全省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据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规划,未来10年是我国污水处理的“黄金时期”,将建成上千座污水处理厂。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称,“十二五”期间,我国在污泥处理处置上潜力巨大,投资有望达到600亿元。


  前景美好,前路却如迷雾。在污泥处理工艺五花八门、行业规范相对薄弱、企业缺乏自觉动力的现状下,要实现上述无害化目标压力重重。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决策者如何通过监管规范化、政策优惠等方式引导污泥处置行业健康起步,直接关系着污泥处置能否从污染的阴霾走向无害化利用的“春天”。


  残留重金属易致二次污染“重水轻泥”危及生态环境


  厚厚的乌黑泥浆倾倒在5亩鱼塘中,有半米深,当中夹杂着花花绿绿的垃圾,周边臭气熏天。今年九月份,白云区环保局连夜清查了钟落潭镇白土村一个非法倾倒污泥点。


  “这种现象并不罕见。”原省建委处长,现在某环保实业公司当顾问的傅肃鲁一直很关注广东污泥处理的情况。近年来,他走访了珠三角不少污水处理厂,发现“重水轻泥”现象十分严重。“污水厂为了节省成本,一般都把污泥用大卡车装走运到垃圾厂填埋,还有更恶劣的,是偷偷倾倒到农村荒地、或者鱼塘、河边”。


  去年初,广东67个县(市)实现县县均有污水处理厂,总数达239座,成为率先跨入日处理污水过千万吨的省份。与污水处理厂的快速建设相比,污水处理副产品“污泥”的治理步伐却明显不协调。


  以广州为例,据8月份有关部门回复人大代表的建议时透露,广州市中心城区9座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量约1200吨(含水率80%),但污泥的日处理量仅有565吨,每天有一半的污泥无法处理。


  “广东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很大,但污泥处理处置方式仍以简易填埋和临时堆置为主,无害化处理率十分低。”广东省环保厅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总工程师方益民坦言。全省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总量就有216.4万吨。预计到2015年,污泥产生量将超过300万吨。但目前珠三角地区,广州、珠海、中山、惠州、江门五地的污泥一般与生活垃圾一起填埋。“与普通垃圾不同,污泥的填埋需要先脱水到60%,并有防渗沥、污水回收的设施,广东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垃圾填埋场为污泥填埋特别安装设施,这很容易造成污染转移。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环芳香烃、多氯联苯、二噁英等难降解的有毒有机化合物,且这些物质的含量一般均超过土地的承受力,从而对土地造成二次污染”。广东省环境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告诉记者。


  污水处理厂一般流程是污水经治理排放达标,水中污染物转移到污泥中,成为固体废物。“但如果污泥处理不当,就会形成二次污染,被雨水一冲污染物又流回河中,这也是我们削减了COD,但河流水质改善速度并未与之匹配的原因。”省环保厅一位官员曾如此解释污泥造成的恶性循环。


  去年年中,广东增城新塘一处淤泥填埋场发生溃坝倾泻,污水污泥断路毁屋伤车伤人,经检测,该预计容量超200万立方米的污泥填埋池中,重金属铜的最高含量超过国家农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近20倍,周边长年臭气熏天,填埋池边徘徊的流浪狗也被污染成油黑的“泥狗”。


  广东污泥处置的境况也是全国的缩影。中国水网最近出炉的《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分析报告2011版》披露,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量达到343亿立方米,脱水污泥产生量接近2200万吨,而且其中有80%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污泥是污水处理厂的副产物,污水里面将近1/3的有机物转化成污泥。”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王凯军说,污泥具有两重性,从好的方面讲,污泥含有氮、磷等营养元素,坏的方面就是含有重金属、寄生虫卵、病菌等。处置得当,有资源化的意义,如果处理不当,将破坏农作物及生态环境。


  典型的例子是,2009年9月,被称为“北京环保第一大案”的何涛等随意倾倒污泥案开庭。何涛等5人被控将6500吨含有多种重金属和大量污染物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倾倒进北京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门头沟区永定镇上岸村的大沙坑,造成当地空气被严重污染,地下水保护受到严重威胁,经评估污染损失达上亿元。


  行业混乱标准缺失污泥处置项目备受质疑


  事实上,从填埋、制水泥到焚烧发电、制造砖、堆肥等等,目前市场上并不缺乏污泥无害化处理的方法,但从现已推广或运行的情况看,由于技术、设备的参差,效果各异。一些项目运行中也出现了二次污染的问题而被叫停整治,也有一些创新项目因为政府或民众对于环境的疑虑,暂无法推行。污泥处理市场尽管潜力很巨大,但前景尚不明朗。


  在中山市南区郊外的一个厂房,硕大的污泥烘干机、压滤机等设备已经闲置了大半年。新力泰科技实业公司的总经理蓝均炽无奈地告诉记者,这是该公司研发的污泥制作环保燃料煤的一组示范生产线。由于和政府部门一直没有谈拢,这个曾获得中山市科技局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在试运行一段时间之后仍未取得与政府合作的资格,只能保留一条生产线“待字闺中”。


  蓝均炽的做法是通过木屑和碳酸钙与污泥混合预处理,再通过压滤、烘干等步骤,生成热值和含硫量均达到了煤燃料国家标准的污泥环保燃料,产生的污水、尾气通过相应的收集系统实现回收利用。科技成果的鉴定意见也认为,“该工艺方法在省内污泥燃料化利用方面处于先进水平”。


  但当时参与该项目鉴定的委员会主任、中科院广州能源所李海滨研究员认为,“尽管该项目符合国家污泥处理技术发展方向,有一定创新性,但政府部门对此并不感冒的原因,很可能在于对污泥热干燥、以及制成燃料后的焚烧等步骤,会否产生二次污染的疑虑。”


  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在今年初,曾被认为是无害处理污泥典范的水泥厂焚烧方法,就因臭气扰民会否排放有毒气体而受到市人大代表的强烈质疑。这个位于花都区新华镇的越堡水泥公司项目,利用水泥窑排放的余热将湿泥变为半干泥,然后再放入水泥窑中锻造,成为水泥熟料。相类似的是,此前,位于番禺的津生污泥处理项目,也因为强烈的臭气污染多年投诉不断而被要求停产。


  “目前,处理污泥的方式是五花八门,污泥回收利用的产品也千差万别,国内还没有对污泥处理、回升的产品标准作出明确规范,一般是按照终端产品的类别来对待,例如污泥制水泥就按照水泥标准、污泥制砖就按照砖头的标准来”。李海滨告诉记者。


  李海滨等专家指出,这样的做法会忽视了污泥的特性,造成二次污染的隐忧。例如污泥制的砖由于含有重金属残留,可以用来做路肩等低附加值产品,但用来砌水池就会影响饮水安全。污泥做的肥料要来自生活废水,如果来自工业废水,就可能把重金属也带进农田。


  而对于一些大行其道的所谓新技术如厌氧技术、热干化等等,目前实施这些技术的项目能运行顺利的寥寥无几。有中科院专家曾向媒体透露说,如今国内共有50多个采用厌氧消化技术的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但是有90%都没有正常运行。


  即使环保部最近出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也有专家称:“说是技术指南,但是把市场上现有的所有技术不论好坏都罗列出来,谁都不得罪,这能叫指南吗?”


  专家们认为,现行污泥处置包括运行监管、工程设计等方面标准都缺失。今后要加强监管,提高行业门槛,必须有些硬性指标,要有相应的资质评定,并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技术和工程上要把好关。包括技术的选择、施工要求和运营上的监管,国家还需要有好的示范工程。


  资金欠缺推广乏力无害化达标压力重重


  重水轻泥的情况已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去年底,省环保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里面提出“到2012年底,各地级以上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全省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省环保厅透露,“十二五”期间,珠江三角洲地区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泥处置设施,粤东西北地区因地制宜推动污泥无害化处置。从2011年起,各地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情况,纳入“十二五”污染减排考核及环保责任制考核内容。


  一连串硬指标背后,可以预见各地将加快污泥处理设施上马速度,但污泥处理费用如何落实却悬而未决,这制约着污泥无害化的实际效果。环保部门的专家也坦言,“目前许多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没有达到正常生产规模,大多不符合无害化处置要求。”


  根据《意见》要求,广东要将污泥处理处置的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目前环保部门倾向于每吨污水处理费用提取0.1元用于污泥处理费。


  以目前工艺来说,处理一吨污泥需要100到400元的费用,李海滨算了一笔账,按照每处理1万吨污水产生5吨湿污泥计算,也就是有1000元污泥处理费用处理5吨污泥,每吨污泥处理费用为200元,0.1元每吨的污泥处理费标准对于现行的处理工艺仅仅够用。


  但目前的困惑是,对于维持自身正常运营经费已十分紧张的污水处理厂来说,会否还舍得“割肉”拿出一笔钱来处理污泥。“这也是为什么污水厂倾向于选择低成本的填埋或简单堆放来处理污泥的原因”。


  今年7月,省环保厅向全国人大代表水污染专题组汇报时“诉苦”,“目前从老百姓手中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维持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特别是东西两翼粤北山区污水处理厂常常入不敷出,县财政不愿掏钱,省财政又无能为力,资金不足给广东省生活污水处理带来很大困难”。此外,全省67个县城都修建了污水处理厂,“十二五”期间还需投入大量财力进行管网配套建设。


  政府部门想到了提水价作为应对办法。目前我省污水处理费平均为0.68元/吨,但与全国平均水平0.8元/吨的平均价格仍有差距,江浙、山东等发达地区的污水处理费都超过1元/吨。环保部门也一直有提高污水费的想法,但考虑到群众意见,一直在和物价部门谨慎商议。


  “目前来讲,越是科技含量高、越是环保的污泥处理方法,投入需要更大。污泥处理没有政府政策的扶持,补贴,光靠企业赢利的自觉行为,恐怕难以为继。”广东省环境研究所一位研究员认为,以污泥焚烧制水泥、制砖为例,如果要减少臭气污染,需要加装废气处理装置,焚烧的回热用于发电也要投入设备。“这都需要增加资金投入,算起账来,可能用传统原料成本更低,再加上有环保风险,如果没有政策倾斜,企业不会愿意投入。”


  这位研究员建议,各地应建立污泥处理处置经费保障机制和落实污泥处理处置的扶持政策。除了将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外,对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和符合条件的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按规定实行税收优惠。


  “目前,我国污泥处理的确存在巨大的市场商机,但是由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很难形成商业模式。”清华大学环境系中国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污泥处置的责任应当是附属于地方政府污水处理责任的一种社会服务责任,政府必须对污泥处置资金做出稳定安排。他建议因地制宜,分阶段提高污泥处理处置收费标准,建议设立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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