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嘉兴市召开生态市建设暨“三清两绿”工作推进会,市委书记李卫宁、市委副书记、市长鲁俊出席会议,副市长陈越强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签订了2011年度嘉兴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责任书及“十二五”期间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限期改善责任状。
今年我市首次将限期改善地表水市控以上劣五类断面水质列入生态市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分阶段开展水环境整治,明确个水体水质类别改善年限,实行属地政府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限期完成辖区内的年度改善任务(属县市交界断面由上游负责),“十二五”末全市要基本消灭劣五类水体。
记者从会议获悉,全市劣五类和五类断面水质改善已经排出时间表,2011年改善4个劣五类断面水质,2012年改善5个劣五类断面水质,2013年改善6个劣五类断面水质、11个五类断面水质,2014至2015年改善8个五类断面水质,2015年完成15个五类断面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