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0日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去年四川省认真落实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全年共扣缴资金4082万元,其中岷江流域1430万元,沱江2652万元。成都、自贡、隆昌、威远、井研等地出境断面污染较重。
四川省自2011年起,根据河流污染受行政分割影响、跨界污染难以管控等特点,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受害、谁受偿”的原则,在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以经济手段调动地方政府抓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促使政府主动治理污染企业、规范畜禽养殖、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等,扭转改善水环境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
据悉,2011年扣缴1118万元,2012年扣缴2803万元,2013年拟扣缴40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