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藏自治区官方消息,近10年来,西藏落实生态补偿资金109.15亿元人民币,涉及草地、森林、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湿地保护等。
据介绍,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介绍,2004年以来,每年中央为西藏投入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达7.63亿元,补偿范围达65个县、1.5亿亩公益林。2011年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全面在藏实施,截至目前,年投入资金增至20多亿元。
据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介绍,生态补偿机制在该保护区实施后,当地民众不再担心野生动物伤害牲畜和作物,此前猎杀凶猛野生动物的行为几乎绝迹,使得当地岩羊、雪豹、野狼等数量得到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