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洞庭水,再次成为今年两会讨论的重点。2月10日,记者获悉,湖南省政协委员秦吉兵提交了一份《关于构建洞庭湖水资源保护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提出要“构建洞庭湖水资源监管体系,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秦吉兵在提案中介绍,近几十年来,由于不合理开发利用洞庭湖水资源,“洞庭湖水污染不断加剧,有些湖区城镇出现了守着湖水而没有安全洁净自来水取水口的尴尬。”
为了加强对洞庭湖水资源的保护,秦吉兵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政企分开,构建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和水资源资产交易一级市场体系,建立洞庭湖水资源资产国有公司,全面负责水资源资产保值增值。该公司的性质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公司,承担环境保护和水资源资产公共管理职能,管理和监督水资源二级市场运行。
“目前我国对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的是流域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体制。鉴于洞庭湖区的实际,必须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建立统一的洞庭湖水资源监管局,统一行政对洞庭湖区(包括湘、资、沅、澧等各江河)的监管。”秦吉兵说,还要加强水资源保护舆论宣传的监督,完善诉讼制度,加强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公共媒体舆论监督,落实群众参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