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发改委获悉,德州市将不断提高再生水资源利用率,到2015年,再生水利用规模达到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50%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系统科学的再生水资源供水系统,形成“分质供水”的城市供水体系。
政策方面,将污水处理再生水资源与地表水、地下水、引黄水、引江水共同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在工业冷却循环、农业灌溉、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景观生态等领域,加大再生水资源使用比例,控制、减少新鲜淡水利用量。
在资金、土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加快陵县污水处理一厂等8个已列入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规划的项目进度。投入方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再生水资源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投融资模式,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手段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土地方面,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确保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用地需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禁止以城市开发或其他理由侵占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用地。
根据再生水资源的投资运行成本、供水规模和供水水质,制定合理的再生水价格,使用再生水资源的严格按规定免征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再生水价格的制定按低于自来水的一定比例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