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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言:生态红线要真正成为警戒线
发布日期:2014/3/14 11:26:37

  正在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多位代表就生态红线如何划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这条生态红线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意义重大。”全国人大代表、佑康食品集团董事长戴天荣表示。他刚刚与其他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提交了议案,建议要加快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并制定保护和修复规划。


  “生态红线,是科学发展的保障线、生态安全的警戒线、促进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一位来自江苏省的全国人大代表认为,优化调整重要生态功能区,科学划定生态红线,事关国土空间利用全局、事关子孙后代利益,是各级环保部门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集中精力办好的一件大事。


  ■为什么要划定城市生态红线?


  保护城市生态功能,维持生态良性循环


  “城市与城市之间生态隔离带犹如细胞与细胞之间需要有细胞膜和细胞壁,打破侵占必然造成城市生态功能紊乱。”戴天荣比喻说。


  他认为,生态红线屡屡被突破,最终的结果,就是造成城市生态的严重破坏,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非常有必要通过划分生态红线,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布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生态红线的划定和保护,我国江苏、深圳、贵阳、成都、杭州等地已做了有益的探索。戴天荣介绍说,比如,深圳划入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土地面积占深圳国土总面积的49%。但这些都还是刚起步,从全国范围来看,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而世界上先进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将城市的大部分空间划定为生态空间来进行保护和限制开发。香港、新加坡和东京虽没有划定生态红线,但生态空间占市域面积分别为76%、63%和70%。


  环境保护部近期出台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定义及其构成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落实生态功能红线划定任务,内蒙古、江西、湖北、广西等地被列为生态红线划定试点,但没有对大中型城市(直辖市除外)划分生态红线的指导和要求。


  戴天荣认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盲目向周边摊大饼式的扩延,大量耕地被占,使人地矛盾更尖锐。由于没有系统地划定城市生态红线,缺乏生态空间规划,城市病现象普遍存在。很多城市发展随意性大、无序性强,人口激增,突破了城市生态的承载能力,造成道路拥堵、空气质量恶化、水资源污染。“中国500个大型城市中,只有不到1%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空气质量标准,世界上1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有7个位于中国。”他引用亚洲开发银行和清华大学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分析》报告中的数据解释说。


  “某些城市虽然有规划的生态防护带,但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戴天荣说,因此,防护带被屡屡突破,造成防护绿带“被防护”。


  此外,各个城市之间对生态保护的思想认识各异,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划定标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形式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他举例说,深圳于2005年将超过全市总面积1/2的土地划定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并颁布《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杭州市划定了生态功能区,划分了6个生态带,并规定了杭州市域约15%为禁止准入区,75%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约各占5%。


  ■怎样划定生态红线?


  制订生态红线评价标准体系,控复并举


  戴天荣认为,首先应加快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全国统一的城市生态红线标准体系,制定保护、修复的规划,提出生态红线的刚性基数,恪守生态红线,严守生态功能基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尊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控复并举”。


  他解释说,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不仅要考虑生态环境因素,而且要考虑城镇、乡村布局和人口分布、基本农田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效益,将生态控制性与城市增长边界结合起来,明确保护途径,绝不允许重复犯破坏规划的错误,对生态红线的破坏要实行“一票否决”制。要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加强政府监管和人大监督,对于破坏生态红线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


  同时,应制定生态红线评价标准体系,对后续划定生态红线的城市,要对其生态红线的整体规划、布局、划定依据、划定质量、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合理的评价和考核。


  戴天荣还对已经超过生态承载力的区域提出了“修复和还原”的建议。“对已经受到破坏的区域,要立刻停止人为干扰,减轻生态区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进行自我修复、复原,同时应当制定缜密的规划,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此外,戴天荣建议,应该对源头保护地区进行定向生态补偿。工业可以通过规划限制和管理,农业则要在政策上进行引导和扶持。在生态保护区内的农业,要根据不同的等级、不同的规模,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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