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总体安排,珠江委近日完成了珠江流域片内广州、东莞、琼海、长汀、南宁、黔西南州6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第一批)实施方案审查工作。
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是试点建设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试点建设成败。珠江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周密部署实施方案审查工作,确保各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可行性。珠江委成立了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生态、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审查工作小组,建立完善的审查组织机构。在正式审查前,审查工作小组对每个试点城市的工作进展、主要特色及存在问题均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准备会议,为正式审查打下坚实基础。在方案审查过程中,珠江委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工作要求,成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审查委员会,采取现场考察与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严格评审,并在正式审查意见上编制具体修改意见,供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对照修改。
珠江流域片6个试点城市立足自身特色,探索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典型的示范意义。广州市以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重点,全面提升广州市“花城、绿城、水城”城市魅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东莞市以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重点,建设美丽东莞,做好全国水乡城市治水兴水的典范。琼海市遵循以保护、自然修复为主,人工建设为辅的原则,以有关制度构建及水景观、水文化建设、水环境治理为重点,积极推进“田园城市、幸福琼海”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长汀县进一步突出水土保持综合整治示范特色,结合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以有关制度构建及水景观、水文化建设、水环境治理为重点,丰富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南宁市重点推进西江水资源保护,实现人与山、水、绿、城和谐共处的目标。黔西南州积极推进生态水利、民生水利建设,以水务体制改革,石漠化治理为重点,实现“山水长卷、水墨金州”的建设目标。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审查的圆满完成为珠江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珠江委将按照有关要求,会同相关省(区)水利(水务)厅继续做好流域内试点建设的技术指导、评估、验收和推广工作,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