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价格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部署2014年反腐倡廉和价格改革的工作任务。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将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充分释放价格信号作用,激发市场活力,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同时强化价格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为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
会上提出,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构建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对于调结构促转型具有重要作用。要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推动形成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和内生增长的价格机制和利益导向,释放经济增长新动力。同时,要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力促营商环境优化。此外,还要构建普惠型民生价费政策体系,力促民生有新改善。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表示,根据中央和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今年全省价格工作重点要抓好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加大价格惠民力度、强化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做好价格服务和基础工作五方面工作。
南方日报记者梳理相关文件发现,2014年广东省在价格改革等方面有不少亮点。
亮点1
放开下放或取消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
广东省今年将对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及具有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服务进行清理,按照放开一批、下放一批、取消一批的要求,对已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具有较强地域性特征的定价事项,下放市、县管理;对部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市场形势变化的收费项目,及时清理取消。
亮点2
重点推进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
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我省将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探索按准许成本加准许收益的输配电价改革,研究设立电价调节准备金制度。逐步改革销售电价分类及结构,力争上半年实现全省工商业用电同网同价。同时,我省还将推进生产领域差别化价格制度,加大差别电价、水价等政策实施力度。全面推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重点是推进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规范出租房屋电费结算行为。继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亮点3
适时调整事业性收费标准
在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方面,我省将对国家定项目、省定标准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免征)、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降低部分标准。同时,结合收费年审开展收费政策评估,建立收费动态管理制度,选择1—2个行业中社会意见反映较大的收费实施评估,并视评估结果适时调整收费标准。与此同时,我省今年还将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管理“零收费”改革,按照“先点后面,逐步推行”原则,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试点。此外,我省还将逐步推行创业初期“零收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