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4日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经批准,黄石市城区从4月1日起调整供水价格,并对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计价。至此,湖北省17个地市州中,仅恩施州和神农架林区暂未实施阶梯水价。
黄石城区对已抄表到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价,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第一、第二、第三级水价分别为1.48元/立方米、2.22元/立方米、2.96元/立方米;三个级别的水量基数分别为25立方米及以下、25立方米至33立方米、33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