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美丽宁夏”的过程中,宁夏环保部门有何具体作为?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推出42项重点任务,直面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宜居的“美丽宁夏”保驾护航。
2014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年,也是深入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的第一年。为此,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归纳了42项环保重点任务。
这42项环保重点任务主要包括编制《宁夏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规划》和《宁夏环境功能区划》,加快地方环境立法、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管理,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加强环保科技工作,制定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优化环评审批管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建立水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应急风险防范、推进环境信息化、环保信息公开、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努力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2012年下降2.5%,黄河干流宁夏段稳定保持在Ⅲ类水质,5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继续提高等。
据了解,这42项环保重点任务将实行量化管理,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处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提出了完成时限要求,按季度督察,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