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深圳坪山新区暴雨持续三四个小时。受连日暴雨影响,该区发生多起山体滑坡、泥石流,多个社区遭内涝水浸、道路被冲毁,石井社区太阳村四间平房被冲垮,一名怀胎8个月的孕妇失踪。失踪孕妇叫钟金平,尚未与老公正式领证,已怀孕8个月,租住的平房紧邻河涌。房东介绍,此房2001年前后建设,前面是一栋5层高的楼房,后院配建4间平房,紧邻河道。
“城市看海”果然不怎么浪漫,“一年一遇”的城市防涝设施,总是处处充满陷阱,走在路上可能被冲进下水道,睡在家中又可能连房带人一起冲走,曾经温柔的城市变得凶猛,熟悉不过的环境也无比陌生,生命在灾害面前如此脆弱,而一场预期中的暴雨,还是带去了两条生命。随之而来的追问是,这样的悲剧本可避免,为什么最后又发生了呢?
如果说天灾是最好的应急响应和责任号角的话,那么刚刚结束不久的大暴雨,已然将城市中各种隐患充分暴露,什么地方需要清场,什么地方必须撤人,什么地方需要整治,特别是那些毗邻河道,地势地洼之处,显然已不再适合住人,应为网络化和拉网式排查的重点。而山体滑坡、泥石流的高发地带,更是灾难预防和危机应对的重中之重,何以紧邻河涌的平房还依然有人居住,何以没有被纳入隐患排查范围并受到干预?彼时,那些安全管理机构的责任者,包括社区工作人员又身在何处?
偶然事件背后总有必然因素,天灾的事故中总有人祸的成分。光鲜而漂亮的城市,居然挡不住一场暴雨,地下排水管网这个“城市的良心”已人为存在短板,可后续的补救依然难以跟进到位。公共责任的缺失,使得或明或暗的安全隐患始终没有得到消除,公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就面临着严重的威胁。2013年,长沙突降暴雨,电闪雷鸣。马路上一片汪洋,21岁的女孩杨丽君不慎落入下水道,随即被急流卷走,下落不明,随之,长沙全城大搜救就此开始,并牵动了全国人的心。
当然最后没能发生奇迹,官方以“窨井盖被暴雨冲走”为由,给事件以“天灾”的定性,然如防坠网之类最简单、最价廉的预防措施之失,足以证明这就是“人祸”。暴雨的冲刷,人为的偷盗,都可能让窨井风险无处不在,况且现实之中“堕井而亡”的惨案并不鲜见,血的教训依然未能倒逼公共责任的改进。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通过刚性的问责,让失范的公共责任者为此付出必要的代价。2012年,俄罗斯克雷姆斯克市市长及一些地方官员,因在水灾来临之际玩忽职守导致受灾人员死亡而被逮捕。而与此同时,包括北京在内的诸多城市因水灾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却鲜有人因为此被问责。只有天灾之辩而无人祸之问,才是城市地下排水管网始终得不到改善的根本原因。结果便是,同一种场景,同一种灾难在不同的时间反复发生,“什么时候才不会有生命的恐惧”依然得不到解答。
责任的缺失让城市地下排水系统“一年一遇”,责任的缺失又让隐患的排查存在空白,责任的缺失使得问题无以改善,责任的缺失让公众安全得不到保障……让责任者承担必要的责任,不仅是政治伦理的需要,也是社会公正的需要,更是治理隐患确保生命安全的需要。唯有消除一切人祸,在坚挺的公共责任面前,任何天灾才会成为“一片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