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命之源,水价调整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忻州市物价局于7月29日上午举行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拟提高自来水价格。参与听证会的13名消费者代表、2名经营者、1位利益相关方代表、2位专家学者、7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参加了听证。有1位代表明确表示反对外,其余24位代表全部支持自来水涨价。
7月12日,忻州市物价局在《忻州日报》发布公告称,将就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要求,拟制定两类调价方案,具体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水价格和特种水价格。
第一类方案: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一是对已完成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中:一级水量:每人每月2.5立方米及以下,水价由1.50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40元,调价幅度26.67%。二级水量:每人每月2.5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水价由2.25元/立方米调整为2.85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6元,调价幅度26.67%。三级水量:每人每月3.5立方米以上,水价由3.00元/立方米调整为5.7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2.70元,调价幅度90.00%。二是尚未完成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仍执行分类水价,由1.80元/立方米调整为2.2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40元,调价幅度22.22%。2、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2.70元/立方米调整为3.5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80元,调价幅度29.63%。3、特种用水价格由12.00元/立方米调整为30.0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18.00元,调价幅度150.00%。
第二类方案: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一是对已完成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中:一级水量:每人每月2.5立方米及以下,水价由1.5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50元,调价幅度33.33%。二级水量:每人每月2.5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水价由2.25元/立方米调整为3.0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75元,调价幅度33.33%。三级水量:每人每月3.5立方米以上,水价由3.00元/立方米调整为6.0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3.00元,调价幅度100.00%。二是尚未完成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仍执行分类水价,由1.80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50元,调价幅度27.78%。2、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2.70元/立方米调整为3.5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80元,调价幅度29.63%。3、特种用水价格由12.00元/立方米调整为30.0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18.00元,调价幅度150.00%。
该公告同时公布了25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公告称此次听证会成员从自愿报名、相关组织推荐产生,成员由自来水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消费者组成。
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市民的广泛热议和强烈关注。29日,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现场的摄像机和摄影记者的“长枪短炮”频频瞄向发言代表。出乎市民和记者意料的是,持续近4个小时的听证会井然有序,没有出现激烈的争论场面,正式代表们发言清晰、准确地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大多数代表同意水价调整方案,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化意见,建议应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由政府部门提前制定一套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人性化实施方案,确保困难人群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应加强水网改造力度,建立健全监控体系,全力保证水质安全;政府应定期公布用水成本,提高水质和服务水平;结合自来水公司负债经营、亏损经营实际情况,应加快户表改造进程,实行阶梯水价、累进加价,扩大差价抵制不合理消费;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开展节水宣传,加大执法监督和管理力度保护水资源;要坚持阶梯水价,分类收费的原则,为居民设定用水量门槛,对超出限额外的部分涨价,方能起到鼓励节水的作用。而对于暴利行业可以多涨,利润低又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行业应该少涨,从而通过调控水价力度让节约用水意识深入人心,真正守好未来子孙的生存命脉,切实提高市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主持召开听证会的忻州市物价局调研员王建国称,忻州自来水自2004年6月以来已经10年没有调价,目前水价在山西地市中处于最低水平,为保障水质安全,节约水资源,考虑到企业经营成本上升情况,合理调整水价很有必要,以期实现企业效益和民生改善双赢的目标。对水价调整一事,25位代表中除1人考虑到农民工、城区陪读及特困企业的实际困难不同意涨价外,其余3人同意第二套方案,21人同意第一套方案,同意水价调整率为96%。
据悉,此次听证会受山西省物价局委托执行,会议结束后将形成听证报告,报山西省物价局审议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