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水务部门获悉,我市近日下达了2014年部分单位用水户用水计划,对超出《计划》的水量征收加价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内的按照1.5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上的按照2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据珠海水务集团统计,目前我市日均用水量超过100万吨。此次用水计划主要是针对近三年来年用水量超过3万立方米的单位用户而制定的。(8月10日《珠海特区报》)
窃以为,我市对非居民超计划用水加收水价,实质是一种水价调整的杠杆。正如管理部门所说,其目的不在于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而是为了不断提高用户用水水平和用水管理水平,提高我市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珠海水资源有三个局限。一是时空分布差异很大。虽然珠海全年的水资源很丰富,但全年80%的水量集中在汛期(每年4月—10月),到了冬季就大打折扣。二是由于冬天流量小,海水倒灌,咸潮上溯。事实上,由于过境客水量多,本地水资源量少,且可利用量小,当地水资源量利用率只有38%,人均水资源量珠海仅为全国一半。三是污染严重。可见,水资源丰富不等于合格的原水和净水就丰富。
必须指出,“经济越发展用水量越上升”是认识上的误区。实际上,人类文明程度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以及循环经济的发展,许多发达国家的用水总量已经从快速增长转为微增长、零增长乃至负增长。经济发展未必大量增加用水,因为工业用水大量是可以重复利用的冷却用水、锅炉用水等。这表明,加强工业用水的高效循环利用,不仅是缓解水资源短缺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提高用水管理水平亟待打破的一个瓶颈。
城市用水除了少量的生活饮用水以外,其他如绿化、美化、环卫等用水都可以通过对污水的再生利用来解决。只有真正走出水资源管理的误区,完成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的历史性战略转变,才能真正提高用水水平和用水管理水平,提高我市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进而遏制用水浪费,破解水资源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