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两横三纵”快速路建设接近尾声,地下地铁工程建设全面展开……一座美丽、现代的城市,不仅要有便捷的立体交通体系,还要科学处理好城市的“新陈代谢”。长春经过两年多的大开发、大建设、大改造,城市承载能力实现质的飞跃,作为事关城市经济发展、民生、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基础设施——城市排水设施,也在逐步完善、稳步运行中,让生活在幸福长春的百姓更具幸福感。
家中下水不堵了
弃管区居民乐了
“经过前几天的改造,家里的下水不堵了,感谢政府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实事。”家住南湖大路小区的王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
“今年计划改造弃管住宅区排水管线8公里,目前我们已完成60%,预计全部工程将于10月末完成。”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副主任由平均说,他们从5月初开始进行排水改造,结合弃管住宅区实际情况以及“12345”、“12319”热线及市民、媒体投诉情况,共解决了万福街市政宿舍、旺达小区、天宝街省委宿舍、吉法小区、银星小区、长大小区等40处弃管住宅区排水问题,翻建排水管线5.1公里,疏通排水管线12.4公里,清淘检查井、雨水井1405座次,更换、调整检查井813座次。
与此同时,我市今年计划改造市政排水管线14.4公里,目前已完成永昌路、牡丹胡同、东中华北胡同、长源胡同、清明街西胡同等处管线共计8.58公里,占总计划的59.6%。我市还对繁荣路人民大街口和东北师范大学北门积水点进行了改造。
颁布实施新《办法》
单位不能随意排污
一座城市的排水防涝水平“三分靠设施、七分靠管理”。今年4月15日,《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需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污水排水管网许可证(简称排水许可证)。未依法取得排水许可证的,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同时,该《办法》对危及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以前违反有关规定处以罚款5000元至20000元,而《办法》提高了处罚上限,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没有办理许可证,并向城市排水管线排放各种重金属和各种污染物严重超标等行为,将从严处罚。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处理了10余起违规排放污水案例,最高罚款10000元。
扩建污水处理厂
日排污能力增强
每天汇集的生活污水、雨水等都流向了哪里?城市排水是现代化城市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做好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工作的同时,建设好污水处理厂也同样重要。
据了解,我市现有污水处理厂9座,每日污水处理能力为101万吨。其中,西郊、西部、南部和汽车厂污水处理厂负责西新开河水系污水处理;天嘉污水处理厂负责串湖水系的污水处理;北郊、东南和北部污水处理厂负责伊通河水系的污水处理。另有在建污水处理厂2座,分别是北郊二期扩建和新建串湖污水处理厂。
记者在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现场看到,塔吊林立,工人们紧张忙碌着,初沉池、二沉池等设施已粗具规模,据负责该项目建设的中铁一局项目总工杨伟才介绍,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后处理规模可达每日78万吨,建成后将成为吉林省最大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工程自2013年6月20日开工,预计2015年通水试运行。
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正在紧张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