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江苏省环保厅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南京大件起重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在江宁一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港口项目,没有建成雨水收集设施就悄然投用长达5年。今年7月,江苏省环保厅接报后,对此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该公司将面临最高可达50万元的罚款。
“问题码头”5年前就建成
据介绍,收集雨水的目的,就是防止降水混杂地面泥沙流入江河,污染水质。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雨水收集设施更是必不可少。
记者了解到,被查处的“问题码头”位于江宁区滨江水厂的水源地范围内,名为“南京大件起重码头”,以雨水收集设施为主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好,也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但该“问题码头”的主体工程却在2009年就投入生产使用了。
环境执法部门拟对大件公司开出“最重罚单”,即法律所规定的上限50万元。
发现3个“邻居”也违法
相关人士介绍,江苏省环保厅7月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在水厂水源保护区(含准保护区)内,有4家企业都存在环保问题。除了南京大件起重码头工程之外,还有永辉滨江港码头工程、中储公司滨江物流中心工程、远锦滨江港港务泊位工程,其中永辉码头已由南京市环保局进行了处罚。
由于罚款数额达到50万元,大件公司有权利举行行政处罚听证,因此,公司负责人昨天前往江苏省环保厅,参加听证会。在陈述中,公司负责人对违法行为均予以承认,但提出希望减少罚款数额。听证会上没有宣布最终的处罚结果。
为何五年之后才处罚?
“问题码头”为何5年之后才被处罚?昨天记者进行了调查。据了解,这五家码头均处于江宁水源地的二类保护区内,根据有关规定,在二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码头。原先存在的码头不得有排污口,不得产生油污、粉尘等污染物。
南京市江宁区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在滨江饮用水源地的五个码头,都是码头建设在先,饮用水源地建设在后。因此,区环保局的监察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码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按照“谁审批,谁处罚”的原则,5家码头中大部分的环评审批权都是省环保厅,区环保局立即向南京市局和省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