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4月27日发布《2014年深圳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深圳海水水质总体状况东部海域优于西部海域,劣四类海域面积占58%。西部海域度假区均不适宜开展活动。
《公报》显示,2014年深圳市全年海水水质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集中在东部海域,约占东部海域总面积的85%,局部海域水质出现劣于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情况。西部海域海水水质均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中,大鹏湾、大亚湾海域水质状况均为良好,珠江口海域水质均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而深圳湾海域水质则污染严重,各监测站位的无机氮含量均超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作为深圳目前最重要的两个海水增养殖区,大鹏湾南澳浅海养殖区和大亚湾东山浅海养殖区的海水质量较好,能够满足养殖功能的要求。南澳海水增养殖区的沉积物符合第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而东山海水增养殖区的沉积物中部分重金属含量超第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
在滨海旅游度假区中,去年深圳对15个近海海域滨海旅游度假区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东部海域的11个滨海旅游度假区的水质优良,适宜开展海上运动和休闲娱乐活动;西部海域的4个滨海旅游度假区的水质较差,不适宜开展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和娱乐。
在对入海排污口及河流入海口水质状况的监测中,《公报》显示该市全年各次监测均达标的入海排污口有4个,比2013年增加1个;其余11个排污口则在某些监测月份出现超标排放现象。2014年深圳市15个入海排污口的达标排放次数占总监测次数的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