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行业 > 厦门城市建设应实现生态排水
厦门城市建设应实现生态排水
发布日期:2014/10/31 11:30:56

  对于去年厦门市遭受的三次强台风和暴雨后发生的大规模内涝,相信许多人还记忆犹新。一年多后的今天,厦门城市防洪排涝隐患是否已经消除、设施是否得以健全、应急能力是否获得提高?


  记者10月29日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获悉,厦门市正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力争10年内建成较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


  现状:城市建设降低排涝能力


  对策:从源头降低雨水冲击


  据厦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调查显示,导致城市排涝能力下降的因素主要有:城区大面积硬化,雨水下渗减少,排水管网系统负荷大大增加;原有的排水河道、天然冲沟等行泄通道渠道化、暗涵化甚至直接在排洪沟上盖房子,大大降低雨洪水的通行能力和调蓄能力,如大厝山沟谷中上游建碎石加工场和堆场,中下游建住宅小区等。


  厦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在调查报告中指出,城市建设要积极推行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从源头降低雨水冲击,提高排涝能力,可通过在广场、步行道铺设透水砖,建设绿化屋顶、雨水花园、下凹道路绿地等,因地制宜实现生态排水。要严格按照规划预留和建设滞洪区,恢复因建设等原因损毁的蓄涝设施和排水沟渠。自然形成的排水沟渠不得侵占和破坏,并尽可能避免覆盖,已经覆盖的要逐步实行生态化的改造修复。城市建设要做好近远期衔接,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和时序,近期未能整体拆迁的村庄不得破坏原有水系,并结合原有水面和洼地预留专门的调蓄水面。


  现状:“婆婆”虽多却管不好


  对策:一个部门全程跟踪管理


  据悉,按现行国家标准,厦门市绝大部分的排水设施不能满足要求且有较大差距,难以适应当前厦门市防洪排涝需求。目前,排涝项目从规划、建设、审批、验收、移交到维护,各个环节由不同部门负责,大家各管一段,既难以全面、系统地进行统筹考虑,也难以落实维护管理单位与责任,许多排洪沟渠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有的连资料都无从查找。由于维护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缺乏监管考核及维护经费不足等原因,一些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不够到位。


  为此,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在调查报告中指出,建议参考学习其他城市的好做法,明确一个部门对排涝项目从规划、建设、审批、验收到移交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并授予其相应的职责。做好厦门市排水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争取早日出台法规,在法规中明确城市排涝设施的规划、投资、建设、管理等部门职责,尤其对排洪沟上盖房子等破坏排涝设施的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规速览


  《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


  拟对破坏生态环境


  规定处罚办法


  ●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要求市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编制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分优化提升区、重点发展区、协调发展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分区,制定符合各区主体功能定位的财政政策、投资政策和考核指标。


  ●专章规定生态控制线,确定生态保护空间和城市增长边界。要求市政府应当合理划定生态控制线并予以公布。生态控制线包含的区域是:生态林地、河流水面、公园绿地、农田、海域生态保护区域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区域。鼓励生态控制线内的原农村居民点进行搬迁和集中统一建设。生态控制线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应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多规划融合统一。草案拟规定,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多规划的融合统一。


  ●处罚违法行为。草案除了拟对破坏生态环境规定处罚办法(如,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从事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开发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等等),还拟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从记过、开除直至要求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的行政责任。


  鼓励低保对象


  就业“脱贫”


  ●对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给予政策倾斜。草案拟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市、区、镇(街道)财政分别按比例负担,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足额支付。根据“应保尽保”的要求,实行按实拨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维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本市物价指数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并逐步提高。


  ●不养低保“懒汉”。审议中有委员提出,要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对象摆脱贫困、脱离低保救济,就应鼓励低保对象主动就业、融入社会,正如草案所规定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一方面人社等有关部门应组织培训、提供推荐就业服务,同时,这部分无业人员也应主动参加就业培训或公益性劳动,最终逐步实现自食其力。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基于“四网协同”理念的道路排水系统规划设
当水岸成为北京的“城市会客厅”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十周年,咸宁水环境质量交
淮北市构建跨界水体“共保联治”机制
娄底市住建局开展海绵城市示范项目现场督导
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为再生水厂工程开
保定以更高标准守护白洋淀“源头活水”
精打细算用好水 从严从细管好水——山西省
虹口区将打造上海排水治理样本
精治强基 粤筑韧性——广东以系统思维锻造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3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4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6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7西安建大科研团队在污水管道治理领域研究取
82025中国城市水环境与水生态发展大会在
92025全国水科技大会共谋水业创新发展新
10全球可持续城市平台亚洲城市学院活动举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