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河流逐渐进入枯水期,部分河流水位、流量明显低于常年水平,自净能力减弱,多条河流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水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省饮用水源安全,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11月4日,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对辖区内水体水质保持高度敏感,密切关注水质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水质恶化趋势,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善水质。
通知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抽查、暗查频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各地要结合水质目标要求,依法制定枯水期工业企业限(停)产减排方案。海河流域的焦作、新乡、鹤壁、安阳、濮阳和滑县等5市1县,要认真组织实施《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2014~2015年)》,确保水质不恶化。濮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南阳、永城、新蔡、鹿邑、固始等10个位于省界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强化同下游省份城市和流域管理机构的联动工作机制,互通河流和闸坝调度水文、水质信息;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等工作,一旦发生水污染突发事件,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发生跨省界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