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口城管大队针对江浦街道雨合路,某施工单位未经许可向城市设施排水的行为给予了2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9月中旬,浦口区城管大队科工园中队巡查时发现,江浦街道雨合路一施工单位围墙边的人行道上存有大量积水,水质浑浊,正不断向路中间流淌。由于积水,此处人行道板的斜坡已形成一层青苔,加上人行道板的间隙,人们走在上面就能溅起一脚泥水。
见此情况,执法人员立刻展开调查,积水是从围墙底部一条皮管排出的,执法人员走进围墙内的施工单位找到了负责人孙某了解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负责人出示办理排水许可证,负责人无法提供,并解释称,该工地是初次往外排水,积水本是该工地向围墙外的雨水井排放的,可能是水流较大,皮管往外涌出形成积水,造成路面污染。执法人员向孙某明确指出,即便是向雨水井排水,也需要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于是,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单位下发了《停工核查通知书》与《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该单位未经许可向城市设施排水的行为进行了立案。
近日,浦口区城管执法大队根据《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施工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