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山东省将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禹城市作为五个试点县之一,将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据悉,此次全省确定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为沂源县、博兴县、安丘市、禹城市、莒南县。根据相关政策,试点县农业用水价格仍实行分级管理,其中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及社会资本投资的工程实行政府指导价,具备条件的县可采取协商方式确定,具体由试点县价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同时,试点县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科学合理地制定试点项目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指导价格,探索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超定额用水探索实行累进加价。
为使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每个试点县安排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完善排灌工程体系,对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给予补贴;同时建立节水奖励基金,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生产模式促进农业节水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用水户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