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渤海早报报道,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局去年9月发现,位于北辰区津围公路的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糖精钠的过程中存在非法处置废酸、含酸废水等危险废物的重大嫌疑。2014年12月26日晚,刑侦局会同北辰分局、市环保局开展统一行动,将嫌疑人李某奎、袁某刚、周某兴、邹某运、晁某征抓获,现场发现两处非法排污点,并查获一辆非法运输废酸和含酸废水的改装罐车。
据了解,2012年7月以来,李某奎通过晁某征从北辰区津围公路的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内,以每吨废水该化工厂支付李某奎10元、每吨废酸李某奎支付化工厂50元的价格运输废酸和废水非法处置。李某奎指使、雇佣周某兴、袁某刚驾驶罐车将化工厂产出的废酸运输到北辰区刘安庄村机电公司仓库附近一独立院落内进行处置(提炼废酸中的铜),周某兴、袁某刚将处置完毕的废酸、及含酸废水开车运输到北辰区刘安庄村一院内通过暗管排放进旁边的水沟。李某奎等人每月非法处置、排放约300吨废酸、1500吨含酸废水。
经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有关工作人员现场取样检测,李某奎等人运输、排放、处置的废酸、含酸废水的PH值均小于1,属危险废物。目前,李某奎等5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北辰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