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荆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及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亮点、2015年荆州市环保局的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长江干流、支流水质继续保持优良。内河水质及主要湖泊水质总体有所好转。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年水质达标率为100%。
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刘明春介绍,内河水质7个监测断面中,有28.6%的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劣五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8.2%。主要湖泊16个监测点位中,有25%的点位水质有所好转,劣五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8.4%。
2014年全年降水中酸雨污染略有减轻,全市降水PH平均值6.45,较2013年有所好转;酸雨出现频率呈下降趋势,出现频率为6.4%,比2013年下降了8.7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14年,荆州市实施禁烧秸秆、禁燃煤锅炉、禁燃放鞭炮,以及开展治理建筑扬尘、治理汽车尾气等“三禁两治”活动以来,虽然空气质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但空气污染加重趋势有所遏制。
今年,荆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春雷”行动,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将全面启动市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控全覆盖。继续推进大气污染方式“三禁两治”工作。强力推行大型污水处理厂曝气池、生化池密封工程,实现废气回收处理,减少次生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