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积水过腰深,路上成片车辆遭遇水浸熄火,是很多市民对去年“5·11”、“5·20”等几场强降雨过后107国道的印象。
多年来,宝安区水环境问题的一个突出表现是逢雨必涝,这让宝安市民饱受其苦。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107国道内涝整治工程列为《深圳市防洪排涝整治近期计划》中的重点推类项目(Ⅱ类项目)。区环保水务局亦在去年9月,连续召开三场107国道内涝治理咨询会,组织专家深入研究治理方案,听取各家意见,制定完善《107国道内涝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
3个应急泵站4月中投入运行
为有效缓解107国道新安段、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新安段等重点区域内涝状况,宝安区决定在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前,先行垫资,对107国道新安段、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新安段等重点区域实施内涝治理应急工程。
通过建设107国道临时应急泵站、裕安路临时应急泵站、罗田路临时应急泵站3项临时应急泵站工程,有效缓解上述重点区域的内涝问题。“3项临时应急泵站工程建成后,若发生类似2014年‘5.11’标准的降雨,107国道新安段的积水时间可由约12小时缩短至2小时左右,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新安段在1小时最大累计暴雨量时可通过泵站抽排,超过1小时历时降雨产生的积水在暴雨后30分钟内可抽排完毕。”区环保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上述3项临时应急泵站工程概算总投资6095万元,工程已于2014年12月中旬动工建设,预计2015年4月中旬主体工程将投入运行。
27项内涝应急工程完成施工招标
宝安还强力推进治涝工作,明确了治涝时间表,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110项内涝整治项目的实施工作。于近期审议通过的《宝安区内涝整治(2015-2016)工作方案》中,将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投入到内涝整治中,并明确了110项内涝治理工程,其中,27项要求2015年4月15日汛期前完工,34项要求2015年底完工,40项要求2016年底前完工,剩余项目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截至目前,27项应急工程已完成施工招标,34项年底完工项目进度正常。
与此同时,区长王宏彬代表区政府与各街道“一把手”签订了《内涝整治责任状》,并向责任人代表授《宝安区内涝整治责任牌》。据了解,110项内涝整治任务,在责任状中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相关工作任务还将列入明年的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任务,实现了对内涝整治的挂牌督办、限期销号。
记者获悉,宝安区明确要求各街道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内涝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定期跟踪、督办,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今后新增加的易涝点,按照谁造成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治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