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住建局获悉,为推进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该局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中水回用、污水处理等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为有效防止建筑扬尘污染,通过召开扬尘防治工作会、组织观摩学习、开展扬尘治理专项大检查等多项举措,明确要求凡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都必须按要求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促进“中水回用”等各项新技术、新能源得到普及。
同时,加快推进天然气入户步伐,积极推广天然气清洁能源的使用。通过协调投资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和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有效处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水域,破坏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