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行业退出城区 城市规划要保留水域面积
我国的水资源分布并不平均,《计划》提出要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这也就是说,很多项目乃至城市的规模都必须考虑水的问题。而在一些城区的污染行业,也要有序退出,这其中包括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另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洗车以及城市绿化等优先使用再生水
针对水资源的再利用,《计划》提出要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饮用水
从水源到水龙头实施全过程监管
饮用水安全大家最为关心,为保障饮用水安全,《计划》提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对水污染突发事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水费
今年年底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行阶梯水价
节约治污都离不开市场机制。《计划》提出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这也就是说,多用水将超额收钱将会实现全覆盖。
污水处理费要提高标准 并且做到应收尽收
至于污水处理费,一般都是根据用水量进行一个折算,确定污水量进行收费。对此,《计划》提出将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
将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 高污染品或征消费税
在税收方面,《计划》提出要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研究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监督
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
在监管方面,《计划》提出将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年公布水环境最好、最差十大城市名单
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健全举报制度,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将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
保增长
“水十条”可拉动GDP 5.7万亿
“水十条”不光是治水,专家表示这些措施对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将是一个重大利好,环保工程建设、设计和咨询等环保服务业将从中受益。
环保部运用国际通行的模型对《水十条》实施的影响做了预测评估,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为5.7万亿元,其中直接贡献占13%,间接贡献占87%;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元,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而对就业的影响,“水十条”的实施累计可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