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市环保局公开《青岛市水环境目标责任及生态补偿考核办法》,即日起,岛城将按照环境质量辖区负责的基本原则对各区市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和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进行考核,同时针对大沽河流域和墨水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考核。全市27条河流被划定39个断面,市环保局同时公开了各断面的年度考核目标。
记者从该考核办法中了解到,水环境质量由各辖区负责,水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对象为各区市。主要考核各区市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和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三方面内容。其中,各区市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的考核水体为市政府要求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的重点河流,共27条,设39个监控断面。考核水质指标共2项,分别是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考核是指将各区市列入相关规划、计划的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排水设施建设运行、河道截污整治、污水直排口整治等工程。
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主要考核各区市落实重点河流环境保护“河长”制,以及分解落实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有关工作完成情况。
据青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水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年度考核,百分制计分。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及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两项合计占80分,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占20分。
根据各重点河流所面临的治理与保护任务不同,青岛市将河流分为污染治理河流、特别保护河流和省控重点河流三类,实行分类考核。污染治理河流的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两项考核内容的权重比为20:60,特别保护河流和省控重点河流的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两项考核内容的权重比为60:20。
其中,污染治理河流主要以下半年(7~12月)监测频次及结果计算达标率,特别保护河流和省控重点河流以全年监测频次及结果计算达标率。市环保局通过定期监测重点河流水质,按监测频次计算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年终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际进度达到年度目标的百分比,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考核得分=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考核权重分。
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则采用扣分制,凡一项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未按期完成扣1~5分,扣完20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