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面10%—20%不透水地面35%—50%不透水地面75%—100%不透水地面。
其实,“海绵城市建设”这个词闯入公众视野,不是2015年的事,早在2014年初见端倪,它跟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看到这里,各位小伙伴是不是有点心跳加速了,接下来走势会如规划所设一样吗?
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蓝图
年初,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组织了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工作,并于4月份公布了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河北省迁安市、吉林省白城市、江苏省镇江市、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池州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萍乡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鹤壁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常德市、广西南宁、重庆市、四川省遂宁市、贵州省贵安新区、陕西省西咸新区。
5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培训班。陈政高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要确立目标。要争取把70%左右的雨水在当地积蓄、渗透,目标一旦确定,就不能动摇。达不到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不是一个现代的城市,也不是一个宜居的城市。二是要千方百计地把雨水留下。要借鉴国内外经验,敢于发明,敢于创造,因地制宜利用好自然恢复、人工工程等办法留住雨水。三是要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雨水的收集、渗透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统筹考虑、系统治理。不仅要划定区域,更要明确区域内的径流控制要求。借鉴国外做法,研究实施雨水排放收费制度,建立责任制。只有局部治理好了,整体才能治理好。四是要总体规划,分布实施。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设置若干自然的、人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把目标要求工程化、具体化,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五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个城市要切实把海绵城市建设提上工作日程,全面规划、全面建设、全面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指导,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将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钱从哪儿来?
建设海绵城市绕不开资金来源问题。其实早在2014年底,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将对首批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时间3年,金额为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按补助基数再奖励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