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合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该市以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为动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截至4月底,处罚企业64家,关停企业39家,1月至5月,环境治理取得明显的成效。
近年来,合肥市出台了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工作方案,开展黄标车禁行、秸秆禁烧、工业废气减排等九大行动,多措并举严控大气污染。今年1月至5月,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90天,优良率59.6%;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102.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17.6微克/立方米下降13.1%;细颗粒物浓度为74.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95微克/立方米下降21.9%。
合肥市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强水污染治理。 2014年共治理排污口177个,清理河道两侧垃圾点1224个,今年将新增17条支流纳入考核,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与去年同期相比,1月至5月,巢湖西半湖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水体富营养化状态由中度转为轻度;巢湖东半湖由轻度污染转为良好,水体营养状态无变化。巢湖环湖河流水质总体无变化。11个规划考核断面总达标次数34次,较上年同期增加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