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财政统筹安排地方预算资金,多层次、多元化筹集社会资金,不断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构建起多位一体水污染防治体系,提升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效果。
加大保护投入力度,实现持续利用。筹集资金14亿元,重点用于全市骨干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南水北调截污导流工程,大力支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利用水利工程引丰补枯、引清释污功能,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饮用水源地的供水安全。
加强水源污染治理,造就源头活水。筹措资金23亿元,重点支持了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湖泊生态和湿地建设、重点污染源及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2011年至今,我市共争取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中央补助资金4.5亿元,完成了65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带动社会及地方政府投资23亿元,加快推进了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工业治污和环保能力项目建设。
坚持点面治污结合,建设生态农业。市级安排资金670万元,支持85家畜禽养殖企业开展雨污分离系统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入1000万元,启动实施生态渔业建设项目,先期改造3500亩生态池塘,通过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逐步完成25万亩的池塘改造任务。市级安排资金1200万元,支持开展市级生态农业循环示范园区创建,探索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新途径。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源头防控。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高污染、高耗能的水泥、焦炭、电力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关停“土小”企业,并对节能减排突出贡献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确保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