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湘潭市领导杨广、颜集成、潘爱民参加会议。此次执法检查时间将持续至7月份,集中检查时间为6月15日至19日。
根据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湘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一法一计划”)情况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将按照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了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一法一计划”中,开展执法监管、主要水系流域和水源区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农业水污染防治等情况。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
会议强调,执法检查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边检查边推动整改,确保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提出,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理论知识,提升执法检查的能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听汇报、看现场、进行暗访、开展补充调查和延伸调查,严肃提问追责。各检查对象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准备汇报材料,讲成绩,更要讲问题及今后的措施。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要做好接受专题询问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