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生态山东建设,近日,我省拨付第一批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海河、小清河、半岛诸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人工湿地建设、生态修复、再生水循环利用等公益性项目,以及在全省具有重要典型示范意义的点源治理项目,并重点保障有利于消除辖区内河流劣五类水体的项目,确保如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内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支持淮河及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在扎实推进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调水安全的同时,积极打造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