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淄博市水利渔业局发布了《淄博市城市供水企业2015年1月至4月水质检测情况通报》,其中,淄博天润供水有限公司和淄博天齐渊供水有限公司出厂水二氧化氯不达标。
据了解,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按照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淄博市城镇供水水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水财[2013]19号)的要求,并于3月17日,对淄博市部分供水企业的出厂水进行了水质抽检。抽检结果表明,临淄区的两家供水企业,淄博天润供水有限公司和淄博天齐渊供水有限公司出厂水二氧化氯不达标。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抽检人员现场将不合格情况通知了两家企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市局将对两家企业进行复检。
另外,针对淄博市自来水公司目前将引黄水与大武水混合供应淄博中心城区的情况,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在4月8日对金岭水厂出厂水及尚庄分流池混合水进行了全分析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心城区居民用水安全能够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