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下称《计划》)已通过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的审查。《计划》明确了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即日降雨量不大于22.8毫米时不产生径流。排水防涝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暴雨不成灾,城市防洪标准为萍水河主河道50年一遇洪水设防。
根据《计划》,萍乡市将选取老城区内易受洪涝影响区域作为老城区试点,选取新城区商务中心与行政办公中心区域作为新城区试点,同时增加田中湖及其周边区域,共同组成萍乡海绵城市示范区,总面积为32.98平方公里。萍乡市计划在3年内大量建设、改造透水铺装、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生物滞留池、人工调蓄池等绿色“海绵体”,以“慢排缓释、源头分散”方式控制径流雨水,加强山塘保护和水系联通,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构建独具江南特色的海绵城市。
此外,在3年计划内,萍乡市预计完成147个项目,包括现状小区改造、新建小区的建设、公园广场的建设和提升改造、河道综合治理、湖泊及调蓄区建设、雨污水设施建设、道路的建设和改造、监测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总投资达到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