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海事向扬州某油品有限公司发出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以保障辖区危险品码头防污染及生产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水上污染事故的发生。
当日上午,海事执法人员随海巡艇检查了某油库码头,检查中发现码头囤船货物作业区固定消防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在消防安全上存在重大隐患。据此,海事部门当日下午就向码头单位发出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码头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落实整改事故隐患。海事部门还要求油库码头做到加强码头靠泊船舶的安全管理,严禁非作业船舶停靠危险品码头;同时督促作业船舶在码头外档水域停靠,严禁在码头内档水域停靠,以防潮水变化发生搁浅事故;船队在港作业时,拖轮应靠泊锚泊驳船值守,严禁交通船拖带驳船。
据悉,近期扬州海事将继续续加强辖区油品码头的巡查监管力度,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密切跟踪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督促码头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及防污染作业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