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环保局就最新制定出台的《苏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记者了解到,该考核办法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通过打分制细化考核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考核较差的区域的相关负责人将被约谈、问责。
据了解,该目标考核内容包括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目标、工程项目和资金投入使用、工作任务等三个方面。考核评定报市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开各市(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同时,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对发生严重水污染事故或者考核结果属于较差的地区,将对相关市、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问责相关领导。对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注意到,该考核办法还列出了我市太湖流域重点考核的地域,其中张家港市和吴中区重点考核的区域最多。